开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仅全部接受过正规的法学教育,而且接受了所里组织的经济和管理知识的培训,并参加了财经和管理类专业的自学考试,知识结构合理;律师事务所建成了电子计算机局域网络、配置了律师事务所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实现了“无纸化”、信息化办公,服务和管理手段先进;律师事务所学术研究尉然成风,自建所至今共在省级以上刊物和全国门户性法律网站发表论文几十篇,律师具有较高的法学水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曾办理过我省首例"民告官"即行政案件、首例"红帽子"企业即假集体确权案件,首例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引发的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首例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的案件,以及省内涉案金额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还曾办理了本市首例因证据不足被宣告无罪的刑事案件,首例涉港澳台案件;曾为曾为市内多家企业组织制度、产权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投融资管理制度、营销管理制度的设计、重构和企业文化建设提供了法律服务,对于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培育企业的成长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律师事务所律师有的担任甘肃省律师协会的理事,有的担任白银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或理事,在省内和市内享有较高的声望;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曾在《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甘肃日报》、《法制导报》、《兰州晨报》、甘肃电视台、甘肃飞天台、白银电视台作过多次报道,在市内和省内引起过多次轰动,在省内和市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查看详情>>>
1. 我方平台为信息发布平台,您的留言将在我方平台发布或提供给相应商家
2. 如不需要发布信息,请勿在本平台留言
3. 公司对与任何包含、经由、或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真实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您透过本网广告、资讯或要约而展示、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讯或资料,本网站亦不负品质保证的责任。您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