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一名律师甘肃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两名律师担任平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一名律师担任平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仲裁员;一名律师担任平凉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一名律师担任律协理事会理事。 甘肃溪河所律师事务所秉承“恪守诚信、勤奋敬业、团队协作、开拓创新”的发展理念,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办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赢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本所关注公益事业,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赢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先后被甘肃省妇联、平凉市妇联、平凉市司法局评为“甘肃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平凉市巾帼文明示范窗口”、“平凉市优秀巾帼志愿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并荣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三等功。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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