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律师事务所办公环境良好,硬件设施齐备,为律师们提供了优良的办公条件。本所现址位于长春市净月开发区3682号伟峰东樾11号写字楼1603室/2803室,办公总面积达700多平方米,所内拥有传真机、打字机、复印机等现代办公设备,并建立了办公局域网。事务所还积极在互联网上开拓业务,建立了专门的网站,并为每名专职律师配备了自己专用的电子邮箱。全所共拥有计算机20余台,汽车20余辆,本所律师都能熟练的使用计算机辅助办公,工作效率较高。所内积累了丰富的业务资料,律师们都能积极查阅,学习法律知识。
新锐律师事务所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本所具有特色优势的服务领域。其中非诉业务包括法律顾问、国企改制、公司重组、股权设计、债务重组等非诉业务。本所在诉讼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其中在金融领域的诉讼业务承办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大量贷款(个案标的高达上亿元)纠纷案件。本所律师作为长春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汪绍伟金融债权纠纷再审案件)代理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后,获得完全胜诉,保护了国家财产免于遭受上千万元的损失。鉴于本所律师部分来自于法院、检察院,部分律师担任仲裁员,以及本所律师长期的诉讼业务积累等原因,本所与吉林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及长春仲裁委员会形成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氛围。另外,本所律师还担任吉林省人民政府的专家顾问以及吉林省人大的立法咨询员,与行政机关沟通顺畅。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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