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鹿邑县人民政府为了挖掘文化遗产及悠久酿酒技艺,将二十余家较大的酿酒作坊进行联合,以宋河之滨原有枣集酒坊为基础,建立了国营“鹿邑酒厂”,并于1988年更名为宋河酒厂,同年,在全国第五届评酒会上,宋河粮液荣获名酒称号及金质奖,成为我国十七大名酒之一。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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